刑事辯護
留學生代購4只手表未向海關申報是否構成犯罪
深圳刑事辯護律師,留學生代購4只手表未向海關申報是否構成犯罪
出國旅游看到物美價廉的物品時,是否會產生買上一堆帶回來的想法?或者收到親友們的“代購”請求呢?留學生小馬幫親朋好友帶了4只手表,卻被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拘役兩個月,沒收手表,繳納罰金。
【案情回放】
小馬在韓國留學,幫親朋好友代購了2只寶璣手表、2只格拉蘇蒂手表,沒想到過關時因涉嫌走私犯罪被海關當場查獲。
庭審中,小馬表示,格拉蘇蒂手表折后價為5000美金,因為是現金付款,并沒有保留表盒、表卡和小票等物證。據了解,完稅價格認定的第一順位是真實交易價格,往往參考發票、刷卡單、銀行記錄上的數字,如果這些都沒有保留,海關就會根據“國內市場批發價格”計算出鑒定價格。根據鑒定,格拉蘇蒂手表完稅價格為10萬元人民幣,根據案發時高檔手表關稅30%的稅率計算,僅這一只手表就要繳納3萬元人民幣的關稅。
法庭審理后認為,小馬違反海關法規,攜帶依法應當繳納稅款的物品入境時,未向海關申報,偷逃應繳稅額較大,達人民幣13萬余元,其行為已構成走私普通物品罪,依法應予處罰。不過小馬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案發后還積極預繳罰金,認罪悔罪態度較好,依法可從輕處罰,判決小馬犯走私普通物品罪,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4萬元,并將扣押在案的走私物品予以沒收。
【深圳法律顧問 以案說法】
走私
據《刑法》第153條規定,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較大或者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后又走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司法實踐中,一年內曾因走私二次行政處罰后又走私的比例較小,絕大部分走私普通貨物、物品案件皆因偷逃應繳稅額較大引發。
應繳稅額較大
“應繳稅額較大”是什么概念?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個人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的,偷逃應繳稅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偷逃應繳稅額較大”。以關稅為例,關稅=完稅價格×稅率。
完稅價格
完稅價格認定第一順位是真實交易價格,往往參考發票、刷卡單、銀行記錄上的數字。但是,國外購物一般沒有發票,刷卡又是多件商品一起買單,無法體現每件商品的單價,或者有人喜歡用現金付款,銀行記錄根本無從談起。此時,海關就會根據“國內市場批發價格”計算出鑒定價格,而這個價格往往高于真實購買價。
該案中,格拉蘇蒂手表折后價5000美金,但由于留學生沒有相關票據證明其說法,只能進行鑒定,最后完稅價格認定為10萬元人民幣。
稅率
購買計算機、數字照相機、奶粉等食品飲料、玩具、鞋靴要買到66.67萬元以上;衣服、褲子、圍巾等紡織品、一般運動用品、自行車要買到33.33萬元以上;高檔手表、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及球具、化妝品、煙、酒超過16萬元就要小心了,因為稅率高,超過16.67萬元就能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關稅稅率的高低也會因商品品名不同而有所區別,一般手表的稅率是20%,但審定價格在10000元及以上的高檔手表則是30%(本案審理時高檔手表關稅稅率為30%,2016年4月關稅稅率調整后,高檔手表關稅稅率為60%)。
在進行海外代購時,一方面要保留好購物憑證,盡量索取發票,另一方面如果預估稅款超過10萬元,回國的飛機上應填寫海關申報單,過關時選走紅色申報通道。
【法辭典】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五十三條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貨物、物品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較大或者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后又走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
第六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第七十二條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犯罪情節較輕;
有悔罪表現;
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七十三條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個月。
……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第五十二條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
第五十三條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第六十四條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走私普通物品、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偷逃應繳稅額較大”;偷逃應繳稅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偷逃應繳稅額巨大”;偷逃應繳稅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
(作者單位: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