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繼承
繼承房產過戶手續
繼承房產過戶手續
繼承過戶,需要的證件:
1、房屋所有權證
2、繼承公證書
3、繼承人身份證復印件
4、繼承人申請書.
所交稅費有:
1.手續費
2.印花稅
3.測繪費
地產交易中心在辦理非交易性房產過戶時,最經常接觸到的是房產的繼承過戶。辦理繼承過戶,繼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區公證處辦理繼承權的公證。如果是以前的外銷商品房,必須要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免得多走冤枉路。
繼承權公證費按照受益額,也就是繼承人所繼承房屋經過專業部門評估后的評估價值的2%來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辦理完繼承權的公證,就可以帶著繼承權公證書的原件、繼承過戶的申請書(房地產交易中心有規范的格式)、繼承人的身份證明、房地產權證原件、房屋平面圖及地籍圖原件,以前購房時候的契稅完稅證和契稅完稅貼花、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到房地產中心進行房地產繼承的登記了。
因為繼承房產涉及到了稅收的問題,房地產中心要求繼承人必須到被認可的專業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房產價值的評估。評估費的收取,國家有專門的標準,使用的差額定率累進來計費。這和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候采用的累進稅率原理很類似,也就是按照房地產價格總額大小劃分費率檔次,分檔計算各檔的收費,各檔收費額累計之和為收費總額。具體收費標準為:
檔次房地產價格總額(萬元)累進計費率‰
1100以下(含100)5
2101以上至1000部分2.5
3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
4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
5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
6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
710000以上部分0.1
辦理繼承登記的時候,還需要繳納一些費用,包括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繼承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
與房產的繼承過戶不同,房產的贈與還需要繳納一筆契稅。其中具體的手續和費用是這樣的。
首先房產的贈與人與受贈人之間需要訂立一份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也就是贈與書。然后,贈與人和受贈人要帶著這份贈與書和房屋的產權證,同時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進行房屋贈與的公證。
這個過程中涉及到了兩筆費用,一筆費用是公證費,和繼承權公證一樣,房屋贈與的公證費收取的比例也是受益總額的2%,但不低于200元。
最后一個環節就是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去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需要的材料有房屋贈與的申請書,贈與人和受贈人的身份證件、原來房地產產權證、贈與書及公證材料以及繳納的契稅收據。這個環節需要繳納的費用還有包括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