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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繼承
深圳離婚律師咨詢免費
發布時間:2021-01-21 16:35:49 瀏覽次數:
深圳離婚律師咨詢免費
一般來說,專業的離婚律師基本可代理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個流程。
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對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都已達成共識,雙方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對于協議離婚,離婚律師的代理內容包括:
1、接受當事人咨詢,了解離婚的原因,解答涉及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問題,并制定協議離婚的方案;
2、根據當事人的意圖代為起草離婚協議書(包括離婚協議的起草和定稿);
3、在夫妻雙方之間協調,代為協商雙方離婚,協調夫妻共同財產分配及子女撫養問題。
訴訟離婚是指一方不同意離婚,或雙方都同意離婚但不在婚姻登記地,一方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離婚的方式,達到離婚的目的。對于訴訟離婚,離婚律師的代理流程一般為以下幾點:
1、接受婚姻法律咨詢,查看是否具備離婚的條件或是否具備在深圳提出離婚的條件,確定離婚訴訟管轄的法院。
當事人應向代理律師闡明離婚的原因,說明對方對離婚的態度,對方是否同意離婚,如不同意,原因何在?如同意離婚,離婚的條件有哪些?離婚雙方當事人是否是深圳戶口,如一方不是,或雙方不是,應確定被告一方是否在深圳辦理了居住證?辦理的居住證是否滿一年即是否在深圳居住滿一年?如沒有辦理居住證,就需要提供被告的居住證明,在深圳主要是加蓋社區工作站出具的居住證明或轄區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證明。對于未辦理居住證的情形,在深圳離婚會比較麻煩,因為居住證明一般要本人自己去有關部門才能開,對于原告也就是起訴一方不易取得。離婚案件一般的管轄原則為被告的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的法院,如果作為被告的一方未在深圳居住滿一年,則深圳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離婚。起訴的一方只能被告戶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訴離婚。
要注意證據的收集,打官司就是打證據,起訴的一方要收集足夠的證據,以達到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目的。證據主要的種類有:(1)物證;(2)書證;(3)證人證言;(4)當事人陳述;(5)鑒定結論;(6)勘驗、檢查筆錄;(7)視聽資料。證據證明力是有大小的,一般是經過公正的大于未經公證的。物證大于言詞證據、原始證據大于傳來證據、直接證據大于間接證據。
2、根據當事人的現狀和目的,離婚律師代為起草離婚起訴狀,向轄區人民法院立案。
專業的離婚律師會根據當事人的訴求,起草民事起訴狀,將離婚的對方列為被告,提出具體的離婚訴訟請求,包括:
a、請求法院判決雙方離婚;
b、請求法院依法分割家庭共同財產;
c、請求一方撫養雙方共同的子女,另一方支付撫養費用。等等。如果一方有證據表明對方有第三者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對方有家庭暴力行為,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則律師會在訴狀中寫明并要求對方支付相當的精神損害賠償金。
3、與法院溝通,確定開庭時間,做好開庭準備,與當事人共同參加庭審。
在法院送達對方當事人開庭傳票后,會確定一個開庭時間。考慮到法律的特殊要求,離婚訴訟當事人必須本人親自出席,一般不能僅由律師一人全權代理出庭。開庭之前當事人應向單位有關部門事先請假,如有特殊情況無法于當日出庭,應向代理律師說明,由律師代為向法院申請延期或改期審理,確實不能出庭的,也應向法院出具書面的意見。
開庭前幾日,離婚律師應與當事人溝通確定開庭時的基本思路,與論辯主題,確定庭審過程的主要訴訟請求。
開庭時,離婚律師應代表當事人宣讀起訴書,提交代理詞,主動與法官溝通,就離婚雙方的事實原因闡明代理一方的意見。辯論過程中,應提示當事人就有關事實理由進行陳述,律師提供補充的法律規定意見。
4、審理期間離婚律師應與當事人溝通是否接受法院的調解或是否接受對方的條件并予以撤訴。
法院組織下的調解不同于雙方的協議離婚,協議離婚是自行的調解后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而法院立案后的調解則是由法院出具調解書,
法院的離婚《民事調解書》即具有《離婚證》的法律效力,不須再去辦理離婚證。
5、領取判決書,就判決結果與當事人商議。
一般來說,專業的離婚律師基本可代理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個流程。
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對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都已達成共識,雙方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對于協議離婚,離婚律師的代理內容包括:
1、接受當事人咨詢,了解離婚的原因,解答涉及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問題,并制定協議離婚的方案;
2、根據當事人的意圖代為起草離婚協議書(包括離婚協議的起草和定稿);
3、在夫妻雙方之間協調,代為協商雙方離婚,協調夫妻共同財產分配及子女撫養問題。
訴訟離婚是指一方不同意離婚,或雙方都同意離婚但不在婚姻登記地,一方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離婚的方式,達到離婚的目的。對于訴訟離婚,離婚律師的代理流程一般為以下幾點:
1、接受婚姻法律咨詢,查看是否具備離婚的條件或是否具備在深圳提出離婚的條件,確定離婚訴訟管轄的法院。
當事人應向代理律師闡明離婚的原因,說明對方對離婚的態度,對方是否同意離婚,如不同意,原因何在?如同意離婚,離婚的條件有哪些?離婚雙方當事人是否是深圳戶口,如一方不是,或雙方不是,應確定被告一方是否在深圳辦理了居住證?辦理的居住證是否滿一年即是否在深圳居住滿一年?如沒有辦理居住證,就需要提供被告的居住證明,在深圳主要是加蓋社區工作站出具的居住證明或轄區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證明。對于未辦理居住證的情形,在深圳離婚會比較麻煩,因為居住證明一般要本人自己去有關部門才能開,對于原告也就是起訴一方不易取得。離婚案件一般的管轄原則為被告的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的法院,如果作為被告的一方未在深圳居住滿一年,則深圳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離婚。起訴的一方只能被告戶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訴離婚。
要注意證據的收集,打官司就是打證據,起訴的一方要收集足夠的證據,以達到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目的。證據主要的種類有:(1)物證;(2)書證;(3)證人證言;(4)當事人陳述;(5)鑒定結論;(6)勘驗、檢查筆錄;(7)視聽資料。證據證明力是有大小的,一般是經過公正的大于未經公證的。物證大于言詞證據、原始證據大于傳來證據、直接證據大于間接證據。
2、根據當事人的現狀和目的,離婚律師代為起草離婚起訴狀,向轄區人民法院立案。
專業的離婚律師會根據當事人的訴求,起草民事起訴狀,將離婚的對方列為被告,提出具體的離婚訴訟請求,包括:
a、請求法院判決雙方離婚;
b、請求法院依法分割家庭共同財產;
c、請求一方撫養雙方共同的子女,另一方支付撫養費用。等等。如果一方有證據表明對方有第三者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對方有家庭暴力行為,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則律師會在訴狀中寫明并要求對方支付相當的精神損害賠償金。
3、與法院溝通,確定開庭時間,做好開庭準備,與當事人共同參加庭審。
在法院送達對方當事人開庭傳票后,會確定一個開庭時間。考慮到法律的特殊要求,離婚訴訟當事人必須本人親自出席,一般不能僅由律師一人全權代理出庭。開庭之前當事人應向單位有關部門事先請假,如有特殊情況無法于當日出庭,應向代理律師說明,由律師代為向法院申請延期或改期審理,確實不能出庭的,也應向法院出具書面的意見。
開庭前幾日,離婚律師應與當事人溝通確定開庭時的基本思路,與論辯主題,確定庭審過程的主要訴訟請求。
開庭時,離婚律師應代表當事人宣讀起訴書,提交代理詞,主動與法官溝通,就離婚雙方的事實原因闡明代理一方的意見。辯論過程中,應提示當事人就有關事實理由進行陳述,律師提供補充的法律規定意見。
4、審理期間離婚律師應與當事人溝通是否接受法院的調解或是否接受對方的條件并予以撤訴。
法院組織下的調解不同于雙方的協議離婚,協議離婚是自行的調解后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而法院立案后的調解則是由法院出具調解書,
法院的離婚《民事調解書》即具有《離婚證》的法律效力,不須再去辦理離婚證。
5、領取判決書,就判決結果與當事人商議。